保持吸引外资“增量提质”态势(人民时评)******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不久前,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前11个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11560.9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9.9%,已超过2021年全年。外资看好中国、投资中国,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市场的超强韧性和巨大吸引力。
在“稳存量、扩增量”的基础上,我国外资“提质量”也取得明显成效。首先,引进外资促进了关键领域发展。高技术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增长58.8%,高技术服务业增长23.5%,已成为吸引外资的“主引擎”。其次,外资的来源更多元。来自韩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的实际投资同比分别增长122.1%、52.6%、33.1%和26.6%。“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我国市场的认可度也不断提升,投资不断增长。再次,外资的区域分布更合理。我国中、西部地区对外资吸引力逐渐增强,外资流入增速分别为28.6%和24.6%。可以说,我国吸引外资在2022年实现逆势增长,出现了“增量提质”的态势,充分表明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
吸引和利用外资“增量提质”良好局面来之不易。成绩的取得,源于我国完整的产业体系、超大规模的市场、稳定的社会大局、长期向好的经济基本面等综合优势,也因为我国毫不动摇实施了一系列吸引外资的高水平开放举措,切实保障了外资对安全、回报和市场的期盼。在坚持扩大外资市场准入方面,2022年,我国连续第六年缩减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把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成都6个城市纳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2022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总条目比2020年版增长了近20%。在坚持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方面,2022年,各地区各部门继续深入清理、修订和废止了与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司法解释不符的法规文件;积极落实《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推动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建设不断深化。在坚持对接高标准规则方面,2022年以来,我国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继续推进多个自贸协定的谈判和升级进程。
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跨国投资者分散风险考量明显上升,各国吸引外资竞争日趋激烈,世界范围内新增投资呈分散趋势。做好2023年经济工作,实现经济运行总体回升,要求我们切实稳住吸引外资的基本盘,进一步提升利用外资的水平。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全面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落实好外企国民待遇,坚定外资企业在华投资的信心;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利用外资的新趋势,抓住全球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带来的新机遇,优化外资来源结构;要继续引导外资流向高技术、高标准、绿色低碳等领域,均衡外资产业分布,让我国成为更富吸引力的投资热土。
开放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是世界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过去中国经济发展是在开放条件下取得的,未来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也必须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进行。只要继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就能保持对外资的强大吸引力,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高凌云
福建泉州出台留泉返泉十三条措施 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泉过年******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泉过年,加强节后返泉返岗服务保障,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助力一季度“开工稳、开门红”,特制定支持企业员工留泉返泉的十三条措施。
一强化节前稳岗留工
(一)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落实省上一次性稳就业措施,对经当地工信部门认定,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21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2023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2023年1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2年12月份的70%)的重点企业(规上工业企业),以2023年1月份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基数,按10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开展返乡职工“千里送暖”活动。在春节前组织我市规上企业赴劳务输出地开展慰问活动,向在泉务工人员或其亲属送上年货、小红包等慰问品,在当地营造泉企心系员工、关爱员工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留泉职工“迎春送暖”活动。“两节”期间,按每户1000元标准,安排慰问“苦、脏、累、险”岗位职工、节假日坚守一线岗位职工、新就业形态职工及因疫致困职工等群体。鼓励非泉州籍职工的父母来泉团圆过年,对父母来泉团圆过年的部分一线职工家庭按每户1000元标准开展关爱慰问活动。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工会进行统筹。
(四)支持员工参加职业培训。鼓励留泉务工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每人500元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根据证书等级按每人700~3000元给予补贴,对列入紧缺急需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按规定上浮30%,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强化节后返岗招工
(五)给予个人来泉就业岗位补贴。落实省上一季度促就业措施,对省外首次来泉就业、省内在泉新就业(且为在全省范围内新就业)的,2023年4月30日前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参加失业、养老保险并已连续缴费满3个月,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劳动者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上级有新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六)支持企业外出招聘接返员工。对参加由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企业赴外地招聘并接返员工的,给予每家企业省外5000元、省内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合作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七)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工引才。对为我市企业引进(不含我市各地区间流动)取得大中专院校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力或熟练工(由接收企业认定)等基础性人才(初次在我市就业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引进1人给予1000元的奖励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当年度引进高校毕业生或其他紧缺急需人才达100人以上(含100人)且在泉稳定就业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500元标准对该机构予以奖励,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
(八)开展“千企引工”“以老带新”等系列活动。2023年一季度,持续运用各地人社招聘网站等线上招聘平台,邀请千家以上企业开展百场以上招聘活动,为企业用工招聘提供便捷服务。鼓励员工“以老带新”,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每引进1名新员工奖励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引工奖励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鼓励各地对引工较多的个人授予“引工大使”称号,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九)搭建企业用工调剂平台。支持行业协会、社区(村)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用好“泉通行—在线招工”等企业用工调剂平台,及时收集发布用工余缺信息,协调用工余缺企业之间短期借用或错峰调配,符合条件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补助调剂平台,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推广晋江、石狮、泉港等地零工市场经验做法,帮助企业与灵活就业人员实现供需对接。
三强化服务保障
(十)发放返泉返岗交通补助。非泉州籍职工本人在规定时间乘坐列车(含动车、普速火车)、汽车、飞机、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从户籍地或探亲地返泉或来泉返岗的,可通过“泉工e家”申请工会“幸福返泉”补助,市总工会按省内户籍最高补助100元、省外户籍最高补助200元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十一)开展“泉州免费游”活动。在泉务工的非泉州籍职工可通过基层工会,采用集体组织或自由组合形式,凭本人身份证、工会会员证/“泉工惠”职工服务卡/工会介绍信,免费游览国有A级旅游景区及各县(市、区)协调开放的景区(点)。
(十二)提供免费流量礼包。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为留泉过年的非泉籍用户提供每月20G的5G网络专用流量(有效期3个月),让留泉过年人员畅享视听网络。
(十三)加强职工医疗服务和劳动保障。着力保障留泉员工两节期间就医用药需求,对感染新冠病毒的居家治疗留泉员工纳入网格化规范管理,分发《泉州市民居家防疫手册》,家庭医生(网格医生)提供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用药和抗原检测指导等服务,以及重点人群和次重点人群的分类分级健康服务、重症的分级分类转诊。指导企业合理制订春节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等矛盾纠纷,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来源:泉州市政府办、泉州市人社局、泉州市财政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